在商业活动频繁的当下,合同纠纷问题时常困扰着企业和个人。在呼和浩特,有这样一位在合同纠纷领域经验丰富、专业靠谱的律师——马旭,他正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,为众多当事人妥善化解合同难题。
马旭律师执业于北京市盈科(呼和浩特)律师事务所,同时担任该律所的股权高级合伙人、涉外民商事与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部门主任。自 2017 年 3 月起,他便深耕于民商事法律领域,将主营业务聚焦在各类商事合同纠纷诉讼与非诉争议解决上,同时专注于企业合同合规管理、复杂合同纠纷化解以及商事风险防控等方面。多年来,通过不断的实践,他形成了「精准研判合同争议、高效破解办案难点、落地解决商事纠纷」的专属执业特色。
其专业领域核心专注于各类商事合同纠纷争议解决,同时兼顾政企常年法律顾问、配套商事争议处理、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纠纷、劳动争议纠纷等辅助法律服务。在处理业务时,他擅长精准拆解复杂商事法律关系,深挖合同核心争议焦点,凭借海量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定制高效、稳妥的纠纷解决方案。
他长期为政府机关、国有企事业单位提供常态化法律咨询、合规审查、风险防控、制度完善、专项法务支持等全流程法律顾问服务,助力政企单位在法律框架内稳健运营。
在代理鑫某公司与豪某公司的合同纠纷一案中,双方签订石英采购合同,并后续签署 4 份调价补充协议,变更货物数量、单价,合同总价款调整为 24505300 元。合同约定,若乙方(供方)产品质量造成甲方损失,需赔偿直接、间接损失、律师费、诉讼费;逾期付款需承担违约金。 到 2024 年 5 - 8 月,鑫某公司完成全部供货,2025 年 4 月 28 日足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。豪某公司累计付款 18620200 元,尚欠货款 5885100 元。鑫某公司就其中 2956400 元货款向保险公司申报贸易信用险理赔,本案仅起诉剩余 2928700 元货款。 在诉讼中,鑫某公司诉请豪某公司支付欠付货款 2928700 元,按合同标准支付逾期违约金,并承担本案律师费。豪某公司抗辩合同约定违约金标准过高,请求调低。 最终,法院裁判采购合同、调价补充协议合法有效,豪某公司应按期足额支付货款,支持了货款本金 2928700 元。关于违约金,结合实际情况酌定调整标准,以 2928700 元为基数,自付款期满次日(2025.7.29)起至实际清偿之日,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一年期 LPR 计算。由于合同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情形下律师费由买方承担,且律师费不属于诉讼必要支出,驳回了律师费诉求。
马旭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、严谨的办案态度和丰富的实践经验,在合同纠纷领域取得了众多成功案例。如果您正面临合同纠纷难题,不妨选择专业的马旭律师,让他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。